撤销婚姻纠纷

撤销婚姻纠纷,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而与其办理了婚姻登记,或因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而办理了婚姻登记,该婚姻关系成立后,当事人以受胁迫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其婚姻关系的纠纷。
婚姻从撤销之日起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。婚姻撤销的原因须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前。如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有权撤销该婚姻,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,一般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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