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先生与H女士离婚纠纷

 案例选登  2021-02-05 15:37 浏览量:

1、W先生H女士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,2007年1月26日登记结婚,2009年5月18日生育一女W×,现在×××中学就读。婚后双方曾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,意见不一,现双方均同意离婚。
2、在××市××区××村×××号×××室房屋内婚后财产家具家电有电视机一台、电冰箱一台、空调二台(松下、奥克斯)、笔记本电脑一台、床二张、大床边柜二个、布艺三人沙发一个、ipad二个(华为、小米)。双方确定,家具家电如归一方,得财产的一方给付对方1.5万元。
2、邮寄对账单显示,客户名称W先生,人民币总资产14,824.69,持仓明细,西藏珠峰,沪A,证券数量400,最新市值4,000;北辰实业,沪A,证券数量1,500,最新市值3,750;中国出版,沪A,证券数量500,最新市值2,795;冀中能源,深A,证券数量1,000,最新市值3,870。
邮寄对账单显示,客户名称H女士,人民币总资产23,233.28,持仓明细,营口港,沪A,证券数量1,500,最新市值3,195;山鹰纸业,沪A,证券数量1,000,最新市值2,940;中国中车,沪A,证券数量900,最新市值5,355;金融街,深A,证券数量1,000,最新市值6,560。
3、登记在H女士名下有苏×××**小型轿车,行驶证发证日期2013-10-08,2013年以12.9万元购入,无贷款。双方确定,车辆归W先生所有,W先生给付H女士折价款3万元。
4、××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载明,卖售人甲方汪某某,买受人乙方W先生、H女士,房地产坐落××村×××号×××室,建筑面积55.66平方米,转让价款170万元;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,支付甲方房款100万元,乙方以购房贷款的形式向甲方支付房款70万元,该款项由贷款银行转入甲方账户,2019年4月30日。
补偿协议显示,甲方汪某某,乙方W先生、H女士,乙方同意就现有装潢、厨卫设施及附属设施、设备另行补偿甲方13万元,甲方汪某某,乙方W先生,2019年4月30日。
借款合同特别条款显示,甲方(借款人、抵押人之一)W先生,乙方(抵押权人)×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,丙方(贷款银行)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×××××支行,戊方(共同借款人)H女士,己方(抵押人),借款金额70万元,借款期限10年,从2019年4月30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,W先生在甲方栏签字,×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乙方栏盖章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×××××支行在丙方栏盖章,H女士在戊方栏和己方栏签字,2019年4月30日。
不动产权证显示,2019年5月25日,权利人W先生、H女士,共有情况共同共有,坐落××村×××号,建筑面积55.66平方米,室号部位402。
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对账单显示,户名W先生,贷款金额70万元,所购房产地址××区××村×××号×××室,贷款余额321893.83,打印日期2020-07-24。
双方确定,房屋(含装修)价值人民币180万元。
法院认为:W先生、H女士婚姻基础尚可,婚后曾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,关系不睦,现双方均同意离婚,法院予以准许。关于孩子抚养问题,双方均主张孩子随己方共同生活,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考虑,孩子随H女士共同生活相对较为适宜,至于抚养费,法院依法酌情处理。在××村房屋内的婚后财产,双方确定,家具家电如归一方,得财产的一方给付对方1.5万元。本案中,根据实际情况,财产归H女士所有,H女士给付W先生1.5万元。关于双方各自名下的有价证券人民币总资产,法院依法予以分割,考虑到在W先生处的一个黄金戒指(8-9克)及本案的实际情况,在各自名下的有价证券人民币总资产归各自所有,在W先生处的一个黄金戒指(8-9克)归W先生所有。至于双方所称的黄金项链,双方说法不一,本案中不予处理。关于登记在H女士名下有苏×××**小型轿车,双方意见一致,于法无悖,法院予以准许。关于××村×××号×××室房屋,根据本案实际情况,房屋可归H女士所有,剩余贷款由H女士负责偿还,H女士给付W先生相应的房款。关于W先生所称债权,W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,本案中不予处理。
综上所述,判决如下:
一、准予W先生与H女士离婚。
二、双方所生一女W×随H女士共同生活,W先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的当月起每月支付W×抚养费人民币3,500元,至W×十八周岁时止。
三、在××市××区××村×××号×××室房屋内婚后财产电视机一台、电冰箱一台、空调二台(松下、奥克斯)、笔记本电脑一台、床二张、大床边柜二个、布艺三人沙发一个、ipad二个(华为、小米)归H女士所有,H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W先生人民币15,000元。
四、在各自名下的有价证券人民币总资产归各自所有,在W先生处的黄金戒指(8-9克)一个归W先生所有。
五、牌照为苏×××**小型轿车归W先生所有,W先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H女士人民币30,000元。
六、××市××区××村×××号×××室房屋归H女士所有,房屋剩余贷款由H女士负责偿还,H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W先生人民币900,000元。